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风洞河大桥9号、10号现浇箱梁施工劳务合作(编号:G246LZ-LWCG-012)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项目业主为 盘州市交通运输局 ,具体施工由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实施,由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负责管理。

本项目的承包人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贵州黔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采购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劳务合作向《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单位库》内的劳务合作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本标段建设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境内

(2)本标段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10+403.011,路线经风洞河、十字庙、车田、李家沟、余家高头,终点在赵官顺接G246 线,终点桩号 K17+246.325 (EP.K17+246.325=G246 线K1074+613.336),路线全长6.843314公里(断链增长 42.063米),桥梁占比34.58%,桥梁造价占比65.56%;

(3)本标段施工劳务合作计划工期:

标包1: 500 日历天;

标包2: 500 日历天;

采购范围:标段风洞河大桥9号、10号现浇箱梁施工劳务合作共划分为2个标包,供应商可选择1个标包或2个标包同时进行响应,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选1个标包各标包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主要工作内容

标包1

G246LZ-LWCG-012-01

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风洞河大桥9号悬浇箱梁

标包2

G246LZ-LWCG-012-02

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风洞河大桥10号现浇箱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涉及特种作业(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包括:电焊和气焊)、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登高架设作业工、塔吊起重机械指挥工)和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4供应商须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最新的《合格分包单位库》内在册单位,且其在集团公司的信用评价等级对应的同时期实施合同数量须符合《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合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A 级单位同时期最多实施 6 个合同、B 级单位最多实施 3 个合同、C 级单位最多实施 2 个合同(“同时期” 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办理完毕双方确认之日止,补充合同与原合同计为 1 个,从2026年1月30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供应商应自行核查当前在集团公司同时期实施合同数量,确保符合上述限制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承诺遵守本条款约定。

若供应商存在超出信用等级对应合同数量限制参与响应、成交后无法履行本约定的情形,采购人将视为供应商违约,直接没收其全部响应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其失信行为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按规定调整信用评价等级。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劳务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有“行贿罪”犯罪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

3.7供应商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工程,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

3.8供应商不得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工程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工程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项目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有员工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9)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的。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请供应商于 2026  4  1日至 2026   4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获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00分,1400分至1700分,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南段305号2号楼集中采购中心(地址)持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1,信息应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1,信息应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6  4  1日至 2026  43日17时00分止发送至邮箱 545978257 @qq.com(发送后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采购代理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填写的邮箱。

4.2采购文件一个标段售价 0元,图纸一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4  9  14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4  00 分至 14  30 分将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南段305号2号楼集中采购中心1楼开标室

5.3 是否允许邮寄方式递交:是£ 否R

若允许邮寄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顺丰快递,不接收到付,请尽量避免在节假日送达)至     /       (地址),联系人:   /   。采购代理收到快递并不表示接收了响应文件,只有拆开快递外包封,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完好才予以受理。若拆开外包封后发现响应文件密封有破损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将不予受理,视为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5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响应单位应对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G246盘州市刘官至赵官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盘州市双凤镇晶鑫酒店5楼

邮  编:561600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18308696895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黔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57号A7栋1单元22层1号、2号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151851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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